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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零四章 军功章有你的一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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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平北将军府晚间宴开,大公子的首席之右便是司农刘力,左边是从事张紘。
    “欢征战在外,多谢有各位治政安民方得心安,因此讨贼之功诸位亦人人有份。叶某这里先尽两坛水酒,以表心意。”说完叶欢起身抱拳,随即便是银河倒卷连尽两坛!
    “多谢君侯!”众人亦是起身言道,大多面上都有喜悦之色。没听君侯说什么吗?战功他们也有分,这句话别人只是说说而已,但叶欢绝对会落在实处。
    “司农,十六县亩产比之去岁又添一成,欢要敬司农和一众农官。”叶欢下座对刘力一礼,又是一坛下肚,老司农急忙起身,大公子却把他的酒杯换成了最小的。
    叶欢的意思就是“军功章有我的一半,也有你的一半”,说白了要找理由给属下发钱。
    治理麾下官员,张昭言及“动之于情,晓之于理,严之与刑”。但在叶欢心中还要加上一条“明之与利”,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要提高,官员一样,否则很难长久。
    “子纲先生,先生治政有方,令的各地富足,欢当敬之。子布先生心系百姓,亲往房县巡视,亦是我等大汉官员之表率,当同敬之。”叶欢又到了张紘面前。
    身在汉末,大公子想要增加下属的收入却也不是那么简单。第一要合乎朝廷规定,这还是其次,主要的是要让官员们拿的心安理得,心情舒畅,干劲十足。
    士大夫阶层在这个时代是耻于谈钱的,似乎一切只要与之相关便会变味!虽说银钱人人爱,也十分重要,但和名声相比呢?很多读书人都会选择前者。
    更有甚者,清贫也成了一种名士的风度。叶欢大世家出身,对这一点再了解不过,所以才会去帮着属下找理由。你们一点都不爱财,这都是大家应得的,当之无愧!
    听起来可能有些滑稽,但却是不得不为,否则叶欢很难聚拢人心!比如这“岁份”,便是他开府将军的权力,当然在别处可没有开府将军会贴钱干这事儿。
    还有便是眼下的军功之说,给了众人一个心理上可以接受的理由,既拿了好处,面上还有光彩。接下来岂能不尽心竭力?因此明之以利必须要隐晦着来。
    酒过三巡,便有一队霓裳女子进了大堂,随着丝竹器乐之声翩翩起舞。官员们看的津津有味,有西河张二公子在,大同虽远在边疆,但歌舞水平不会逊色东都多少。
    “大哥,小弟敬你一杯,别,用杯好吗?”董保凑过来敬酒了,见叶欢爽快的伸手去拿酒坛他又急忙阻止。如今的董公子已然是云中郡三县之守,地位仅差郡守一线。
    “哈哈哈,我也要敬大哥,却被子隽兄抢了先。”童奇童县令也走了过来笑道。
    “一起来,你们用杯我用坛,太小了喝不习惯。”叶欢豪爽的道。
    看着眼前两人,大公子心中亦不无得意,谁说纨绔不能大用?本公子改造出来的就不一样。谁能想到当年那个强抢民女的董保,如今别驾治中都称之为能吏。81Zw.??m
    纨绔军团,叶欢的十六县下属只用了董保童奇,一来是照顾其他官员的感受,其二则是他掌控并州的手法,现在王宇都调任云中郡守了,雁门的下一任则会是张紘。
    想着叶欢起身下座,到了李长生等人面前,这下喝起来更是酣畅淋漓。
    “主公,当日诩见文书就知平北将军府治政之能,如今亲眼观之,更是不俗!”贾诩举酒言出由衷,行来所见,无论民生吏治,府内下辖都要远胜各处。
    “文和来了,以后还要多多出力,欢有许多事情还需先生提点。”
    自叶欢担任护乌桓以来,边疆十六县的发展用飞速来形容绝不为过。但大公子是清醒的,这与他巨大的财力人力支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,换言之十六县相当于特区。
    还有一点始终萦绕在他心头,那便是边境毕竟是苦寒之地,士族远远少于内疆。因此他的很多利民政策都不会受到太大的阻力,矛盾少了许多。
    但他的目标绝不仅仅如此而已,想要扩大属领,加速发展。士族与寒门之间如何协调就需要谨慎面对,此一项协调不好,就做不到真正的长治久安。
    以史为鉴,可以知兴替。当年曹操的做法虽然有敢为天下先的魄力,但还是太过激烈了一些,叶欢相对倾向与怀柔的手法,那么眼前的贾诩亦是最为合适的人选。
    “诩自当竭尽全力,为主公效力。”贾诩欣然道。
    “有文和和各位助我,何愁大事不成?”叶欢尽了一坛美酒,豪气的道。
    是夜,众人尽欢,约好了贾诩次日一早来府中议事,叶欢便回了后院。回廊之中,冷风一吹,胸中的酒气散去不少,头脑也格外清楚起来。
    “接下来要借安定边疆之事,好生在并州布局。丁建阳,不是叶某要与你为难,既然担当并州刺史,你就要有这个觉悟。”叶欢背负双手,缓步而行,心中想着日后。
    权力角斗不是战场,手段亦有不同,需要迂回曲折。但有一点和战场相同,对待敌人不可有丝毫怜悯之心,抓住战机就要将之彻底击倒。
    到了房中,绿蔓捧来解酒茶,叶毅带着李强也来了。
    “爹爹,这是孩儿罚抄的书经,请爹爹查阅。”小叶毅递上了一叠纸张,一旁的李强则换上了崭新的棉袄,今天晚上,两个小家伙说好了要一起睡。
    “好,爹爹看看。”叶欢微笑点头,认真看了起来。对书法之道,世家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,叶信不到三岁已经开始悬腕,记忆当中,自己三岁的时候也开始练了。
    纸上叶毅的笔划自然还有幼稚的地方,但整体架构却是颇具形态。只看了一眼,叶欢就知这是爹爹亲自教导的,笔墨纵横之间,叶家特有的风姿跃然纸上。
    “不错,你爹当年也就这个水平。”大公子看完赞赏的言道。
    “沈兄!”
    “嗯!”
    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    但不管是谁。
    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    对此。
    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    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    可以说。
    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    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   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    镇魔司很大。
    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    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    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    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    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    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    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    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    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    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    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    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    进入阁楼。
    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    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    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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