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八百一十三章 农事为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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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心,一年之中最为炎热的时刻,正午之时,炽热的阳光,烤的地面生烟。
盛夏酷暑,世家子弟还能借寒冬藏下的冰块乘凉消暑,普通百姓可没有这个待遇。不但如此,天气越热,他们还越要奔忙,地里的作物需要灌溉,否则秋天收成便会减少。
北地缺水,并州的百姓在夏日,往往要奔波十几里,挑水灌溉土地。路远负重只是其一,争夺水源,因此发生械斗的事情年年发生,伤亡不在少数。
刚刚担任护乌桓校尉之时,叶欢就曾经遇到过一场规模最大的。那一年干旱的尤其言重,为了一条消息,青图县出动了五千人,男女老幼拖家带口。
相邻的县里毫不示弱,也有五千人上阵,都快赶上边军的作战规模了。
这等阵仗,官府根本管不了,时任雁门郡守的王宇请来了定边军维护秩序。定边叶郎横扫四方,令得边疆异族与百万黄巾闻风丧胆,却拿老百姓没有办法。
晋阳城郊的农庄,有几人头带斗笠,顶着烈日观察田间作物。
粗布麻衣,脚穿草鞋,形容与一般农户无异,但个个身材高大匀称,脚步带风。
“各位公子,现在是好几户合用一口水井,器物阁的井打得深,再热也不会干涸。加上庄上的蓄水池,前年是最旱的一年,也没有太多影响收成……”
叶丁走在前面,不停为身后的各位公子讲解着,这一行正是叶家父子。
“都好好听着,管家不但管家事,农事亦是精通,此为天下基本,皆要学之。”叶欢随后而言,十几年过去,叶丁勤勤恳恳,越来越为得力。
学农,是世家的必备,别处可能会做做样子,比如我们李御史。但在叶家,却是实实在在的,学,就要有个学的样子,叶欢带着几个儿子,已经在农庄住了两天了。
“公子谬赞,小的本分而已。”叶丁一笑又道:“今年这个年景,要是放在往常,说不得又得打上几场,死伤个几十上百都是常事,但如今,再也不会了。”
“哦,丁叔,还有这事儿啦?”叶礼一旁问道。
“当然,十几年前,每到夏天都是要打的,水精贵啊。有的时候,双方都好几百人了。”叶丁笑着解释,当然那是十几年前,晋阳周边,七八年前已经没有了。
“管家,要我说几百人,那是小场面,雁门那次,两边加起来上万人,都快赶得上打仗了。将军带着定边军前往,还安抚了整整三日,兄弟们没少挨拳脚。”
李云听了,便说出当年之事,面上还颇有得意之色,他是亲历者之一。
“啊?定边军还能挨拳脚?”叶礼更有点疑惑了。
“五公子,没办法,那都是老百姓,将军军法,不能动手的。”李云笑道。
说话间,对面来了一队挑水的百姓,见到叶家一行,都是点头欠身示意。却没有太多的拘谨,叶欢来农庄的次数不少,每一次都是极为亲和,百姓也习惯了。
“大公子,我们挑的水多,到时候把田一块浇了。”为首的老汉笑着道,他的装束与众人相同,看上去已经有了五六十岁的岁数,但身体精神,却很是硬朗。
叶恒知道,这一声大公子不是喊自己,百姓们是喜欢这般称呼父亲的。
“不用不用,让小子们自己干,谢了。”叶欢很是随意的摆摆手,看看老汉和一行桶里的水,他蹲下舀了一勺用鼻子闻闻,接下来又用舌尖舔了一下。
砸吧砸吧,微微颔首道:“丁旺,这水还行,你看接下来够浇农田吗?”
“大公子放心吧,够的,再加上水车,今年收成一定不会差。”
“收成不差就好,你啊,上了岁数了,也别这么抠,一双鞋买不起吗?”叶欢看看老汉脚上破破烂烂的草鞋,皱了皱眉道。
后者听了,将裸露在外的脚趾往回收了收,忙道:“大公子,买得起买得起,去年冬天,小三子得了军功,给我买了双羊皮靴子,那叫一个暖和,我不是舍不得吗?”
“哎,那是你不会算账,省下一双草鞋,到时候割坏了脚,不能干活还划算吗?”
“大公子说的是,说的是,明天我就换一双新的。”丁老汉连声道。
“大公子,大公子,昨儿我去城里,今天才知道大公子来……”说话间远处有人喊着跑了过来,是个壮实的中年汉子,露在外面的皮肤晒的黝黑,面上一脸喜色。
叶欢温和的一笑,上前道:“姜悦,行啊,连着六年,都是庄里收成第一,厉害!”
汉子听了,笑得更加灿烂了,欠欠身一挥手:“大公子,那不算什么,当年公子收留我们母子,就该全力相报,现在日子过得好了,我娘说,要拿个全州第一。”
“全州第一?好大的口气,行不行啊?你要真能拿到,本公子亲自给你发奖。”叶欢笑道,并州农户亩产最高的前十人,每年都可以免费到晋阳城一游。
所有的花费都由叶府出,不但如此,还奖励耕牛和农具,郡县也有郡县的奖励。
“小的哪里敢在大公子面前说大话,去年并州第一是二十一斗左右,我估摸着伺候的好,天气再好些,今年可能有二十三斗,前年的荆襄稻米也能有十三斗。”
姜悦和叶欢说话之时,很多取水的百姓都围了过来,大公子一点架子也没有,和他说上一句话,回家就能吹上好久。而听到荆襄稻米,众人又是一阵点头。
“十三斗?”叶欢点点头:“我听刘使君说,襄阳那里最多也就十八,晋阳能种十三,很厉害了,姜悦,你可别光顾着种地,还要带着乡亲们一起。”
“大公子,姜悦平时都带着我们的,这地他种的好啊……”丁旺一旁夸道。
“就是还差个媳妇儿,悦哥,加把劲,要不你这手艺,可得失传。”气氛轻松之下,有人开起了玩笑,叶欢第一个露出笑容,周围当即一片哄笑之声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盛夏酷暑,世家子弟还能借寒冬藏下的冰块乘凉消暑,普通百姓可没有这个待遇。不但如此,天气越热,他们还越要奔忙,地里的作物需要灌溉,否则秋天收成便会减少。
北地缺水,并州的百姓在夏日,往往要奔波十几里,挑水灌溉土地。路远负重只是其一,争夺水源,因此发生械斗的事情年年发生,伤亡不在少数。
刚刚担任护乌桓校尉之时,叶欢就曾经遇到过一场规模最大的。那一年干旱的尤其言重,为了一条消息,青图县出动了五千人,男女老幼拖家带口。
相邻的县里毫不示弱,也有五千人上阵,都快赶上边军的作战规模了。
这等阵仗,官府根本管不了,时任雁门郡守的王宇请来了定边军维护秩序。定边叶郎横扫四方,令得边疆异族与百万黄巾闻风丧胆,却拿老百姓没有办法。
晋阳城郊的农庄,有几人头带斗笠,顶着烈日观察田间作物。
粗布麻衣,脚穿草鞋,形容与一般农户无异,但个个身材高大匀称,脚步带风。
“各位公子,现在是好几户合用一口水井,器物阁的井打得深,再热也不会干涸。加上庄上的蓄水池,前年是最旱的一年,也没有太多影响收成……”
叶丁走在前面,不停为身后的各位公子讲解着,这一行正是叶家父子。
“都好好听着,管家不但管家事,农事亦是精通,此为天下基本,皆要学之。”叶欢随后而言,十几年过去,叶丁勤勤恳恳,越来越为得力。
学农,是世家的必备,别处可能会做做样子,比如我们李御史。但在叶家,却是实实在在的,学,就要有个学的样子,叶欢带着几个儿子,已经在农庄住了两天了。
“公子谬赞,小的本分而已。”叶丁一笑又道:“今年这个年景,要是放在往常,说不得又得打上几场,死伤个几十上百都是常事,但如今,再也不会了。”
“哦,丁叔,还有这事儿啦?”叶礼一旁问道。
“当然,十几年前,每到夏天都是要打的,水精贵啊。有的时候,双方都好几百人了。”叶丁笑着解释,当然那是十几年前,晋阳周边,七八年前已经没有了。
“管家,要我说几百人,那是小场面,雁门那次,两边加起来上万人,都快赶得上打仗了。将军带着定边军前往,还安抚了整整三日,兄弟们没少挨拳脚。”
李云听了,便说出当年之事,面上还颇有得意之色,他是亲历者之一。
“啊?定边军还能挨拳脚?”叶礼更有点疑惑了。
“五公子,没办法,那都是老百姓,将军军法,不能动手的。”李云笑道。
说话间,对面来了一队挑水的百姓,见到叶家一行,都是点头欠身示意。却没有太多的拘谨,叶欢来农庄的次数不少,每一次都是极为亲和,百姓也习惯了。
“大公子,我们挑的水多,到时候把田一块浇了。”为首的老汉笑着道,他的装束与众人相同,看上去已经有了五六十岁的岁数,但身体精神,却很是硬朗。
叶恒知道,这一声大公子不是喊自己,百姓们是喜欢这般称呼父亲的。
“不用不用,让小子们自己干,谢了。”叶欢很是随意的摆摆手,看看老汉和一行桶里的水,他蹲下舀了一勺用鼻子闻闻,接下来又用舌尖舔了一下。
砸吧砸吧,微微颔首道:“丁旺,这水还行,你看接下来够浇农田吗?”
“大公子放心吧,够的,再加上水车,今年收成一定不会差。”
“收成不差就好,你啊,上了岁数了,也别这么抠,一双鞋买不起吗?”叶欢看看老汉脚上破破烂烂的草鞋,皱了皱眉道。
后者听了,将裸露在外的脚趾往回收了收,忙道:“大公子,买得起买得起,去年冬天,小三子得了军功,给我买了双羊皮靴子,那叫一个暖和,我不是舍不得吗?”
“哎,那是你不会算账,省下一双草鞋,到时候割坏了脚,不能干活还划算吗?”
“大公子说的是,说的是,明天我就换一双新的。”丁老汉连声道。
“大公子,大公子,昨儿我去城里,今天才知道大公子来……”说话间远处有人喊着跑了过来,是个壮实的中年汉子,露在外面的皮肤晒的黝黑,面上一脸喜色。
叶欢温和的一笑,上前道:“姜悦,行啊,连着六年,都是庄里收成第一,厉害!”
汉子听了,笑得更加灿烂了,欠欠身一挥手:“大公子,那不算什么,当年公子收留我们母子,就该全力相报,现在日子过得好了,我娘说,要拿个全州第一。”
“全州第一?好大的口气,行不行啊?你要真能拿到,本公子亲自给你发奖。”叶欢笑道,并州农户亩产最高的前十人,每年都可以免费到晋阳城一游。
所有的花费都由叶府出,不但如此,还奖励耕牛和农具,郡县也有郡县的奖励。
“小的哪里敢在大公子面前说大话,去年并州第一是二十一斗左右,我估摸着伺候的好,天气再好些,今年可能有二十三斗,前年的荆襄稻米也能有十三斗。”
姜悦和叶欢说话之时,很多取水的百姓都围了过来,大公子一点架子也没有,和他说上一句话,回家就能吹上好久。而听到荆襄稻米,众人又是一阵点头。
“十三斗?”叶欢点点头:“我听刘使君说,襄阳那里最多也就十八,晋阳能种十三,很厉害了,姜悦,你可别光顾着种地,还要带着乡亲们一起。”
“大公子,姜悦平时都带着我们的,这地他种的好啊……”丁旺一旁夸道。
“就是还差个媳妇儿,悦哥,加把劲,要不你这手艺,可得失传。”气氛轻松之下,有人开起了玩笑,叶欢第一个露出笑容,周围当即一片哄笑之声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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