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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千二百三十七章 活该如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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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青史留名,在汉末是很高大上的,之前仅限于士族。
    正是叶欢的到来,让军中将士亦可列名其中,之后是器物阁众人,渐渐发展到普通的百姓,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改良过程。
    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士族,这句话耳熟能详。但不要误会,寒门也并非庶民,落魄了的士族,才能叫做寒门。
    叶欢每次都在想,倘若自己穿越而来,不是托生在晋阳叶家,会如何?是金子总会发光?也许吧,但他的付出要多数十倍。
    庶民?庶民也要有房有地,至于没房没地叫什么?流氓!
    无家者谓流,无地者谓氓,此二字,和后世的含义,还不大一样。
    穿越今生,叶欢是一直在致力于提升普通百姓地位的。南山书院只能说是其中之一,器物阁才算是最为核心的力量。
    当年曹操的求贤令,只是因为士寒不分,就遭到了无数士族力量的抵制。叶欢清楚,这里面的压力有多大,只能隐晦而行。
    他的做法也很简单,四个字,明之于利!将更多的利益和普通百姓捆绑在一起,士族为了利益会有所让步,自然便可协调。
    然后再在这些隐晦之中,偶尔弄上几条强硬的,便是雷霆雨露。
    先进,总被后进所学习的榜样。叶大将军在并州幽州做的事情,自然会影响到大汉各州,青州百姓,对此亦是深信不疑。
    大将军说过的话,到了今日,多少有几分言出法随的意思。
    劳动人民的智慧,向来是无穷的,尤其是在华夏。看看器物阁的那些人才,多少来自庶民?农业社会,更进一步被放大。
    兼听则明,偏听则暗,当叶欢在大会之上,明确宣布百姓可以有一部分建议权之时,晚会的现场,彻底被百姓的情绪点燃了。
    大忽悠?叶欢从来不否认,大忽悠在争霸天下之中,也很好用。民心所向,如今在吃饱穿暖的基础上,增加了一些权力。
    千万不要小看,在百姓眼中,自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,去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园,不是幸福是什么?且有大将军作为保证。
    一场晚会,吃的不好,喝的不好,要说有,都是些精神食粮。但自第二日开始,百姓们爆发出的那种热情,令人侧目。
    人心齐,泰山移!这不是个简单的比喻,而是体现在实际之中。
    比如张司徒那里收集的数据,无论是开荒,蓄水,建造、铸造,个个方面,晚会之后比起之前,都有将近三成的提高。
    且在三人不停的讨论之后,加上专业人士的意见,整个工地的效率都在不断攀升。无论是谁,都能感受到那一份热情。
    烈日当空,汗流浃背,挡不住百姓建设家园的心情。劳作之中,他们总会抬起头,看向远处,那个挥舞锄头形成幻影的男子。
    粗布短衣,麻布短裤,一双草鞋,两腿是泥,典型的农者形象。但却丝毫不损其,出类拔萃的气质,鹤立鸡群。
    原来大将军干起农活来,也那么厉害,普通的锄头到了他手中,似乎变成了战阵上无敌的凤翅镏金镋,所向披靡。
    别人五六人合力,一个时辰才能开垦出一亩荒地,到了大将军手上,一个人,半个时辰就行。天神下凡,唯有此才能形容。
    百姓们心中,大将军犹如天神,且是另外一副模样。那么,官员眼中了?亦是写满钦佩,大将军战阵无敌,农事亦是精熟无比。
    “当年主公,不是晋阳三害之一,并州第一纨绔吗?怎生有如此的农活。”满宠想着,只能将之归结于晋阳叶家的门风。
    “满大人,大哥是天生的了不起,旁人羡慕不来的。”此时,身旁传来一个略带讽刺的声音,满宠不用看也知道是谁。
    但眼光看去之时,还是一愣,杨瑞穿着土布上衣,麻布短裤,黄草鞋,手中还拿着一把锄头,与平常的形象,大相径庭。
    “杨大人,这是准备亲自开荒呢?”满宠不以为意,微微一笑道。
    “那是当然。”杨瑞自信的一笑,迈开大步,带着一众随从,向荒地走去,步履之间,从容不迫,扛着锄头,也很有形象。
    大哥都亲自出马了,我还在帐篷里歇着,算的什么?世家子弟纨绔不假,但学农是必备之事,杨大人就想来弄上两手。
    这是最大的原因,杨大人不会告诉你,这两天工地上,有不少女子来送粮食清水,大哥一忽悠,所有人的热情都起来了。
    且其中有那么几个,生的是颇为清秀,秀色可餐!尤其换上一身粗布衣衫之后,在杨瑞这样的纨绔眼中,更添几分韵味。
    满宠不是不知杨瑞的心思,却不担心。似什么调戏小娘子,强抢民女这种事情,几乎绝迹了,嗯,应该说是在世家层面。
    有叶欢在,你给杨大人八个胆子,他也不敢。但大哥也说过,有时候吧,那种羡慕的眼光,钦慕的神情,就是最大的享受。
    站在杨瑞的立场,那也是玩儿。只不过今日,他似乎对自己有点儿估计不足。学农?那还是九岁到十岁之时的事情,忘了大半。
    手中的锄头,是精铁打造,器物阁最佳的农具,否则杨大人也不会用。纨绔集团的理念是,要么不用,用就用最好的。
    “哎呦~~”结果还没刨到一分地,手上的水泡就让杨瑞痛呼出声。
    “大人……公子。”随从们纷纷上前,拿药的拿药,吹气的吹气。
    “噗嗤……”在高地上指挥的满宠见了,不由笑出声来,远处的杨瑞则像是感应到了,目光看来,满大人立刻眼神转向。
    “装什么大尾巴狼?农事不行,就不要献丑,没有主公的本领,还爱显,活该如此。”面上沉肃,满大人心里却很是欢乐。
    “伯年,你这是弄得哪一出?这般活计,是你干的嘛?”此时叶欢扛着锄头,到了杨瑞身边,不无调侃的道。
    调侃归调侃,他还是仔细看了一下杨瑞的伤口,苦笑摇头。
    “沈兄!”
    “嗯!”
    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    但不管是谁。
    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    对此。
    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    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    可以说。
    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    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   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    镇魔司很大。
    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    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    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    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    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    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    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    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    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    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    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    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    进入阁楼。
    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    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    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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