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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千四百九十八章 洋洋万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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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精良的装备,定边军主力步军的步弓,向来是其他诸侯麾下士卒羡慕的。倘若能偶尔在战场上获得,绝对是如获至宝。
    毕竟,定边军的战斗意志是令天下人敬畏的,他们在面临绝境之前,只要有时间,会毁坏身边能毁坏的所有军械。
    那些能够得到弓箭的幸运儿,立刻就会觉得,定边抱着自己的兵器睡觉,是很有道理的一件事情,因为他也会那么做。
    如果说幽州之战,冀州军步军对张辽的铁骑营,弓箭距离比是一百二比一百五的话,反过来是多少?两百四比一百二。
    足足一倍的压制,其中还有器物阁工匠的不解,明明是二百五啊,但我们的将军,对这个数字,似乎很不喜欢。
    虎豹骑经过多年的发展,骑弓射程有了提高,却也不到能和铁骑营相比的程度。和蛟龙军的步弓相比,更可想而知。
    但之前的交手,百步距离之内,射程的差距,可以忽略不计了。蛟龙军还能抢在虎豹骑之前动手,后发先至,是何道理?
    曹纯一直在仔细观察,看的也十分清楚,说到底,是战力。说的细致一点,是士卒的超快反应,建立在苦练加实战上的反应。
    骑射,最早是异族发明,战国之时,赵武灵王向敌军学习,胡服骑射,令得赵军战力大进,并一直能与强秦分庭抗礼。
    胡服骑射,是两个词组,胡服在前,按惯例,在前的往往更重要。
    想要弄清楚这个,你必须先了解,骑射的基本动作。他不是端坐马上,开弓放箭,你这么做,首先就要停下战马。
    因为在马上直立身躯,平衡极难保持,且不说还要开弓放箭。异族的动作,要不向左,要不向右,通过惯性,保持平衡。
    对骑射,曹纯是下过苦功的,写出的文字,有洋洋洒洒的万言。只不过,对此有最准确解释的,无疑只有叶欢。
    身躯在一侧,配合战马的奔驰,利用惯性保持平衡,是最稳妥的方法。不但能让你的射击更具威力,也利于瞄准。
    设想一下,无论你是往左还是往右,都是一个大幅度的动作。肢体的协调是其中之一,此时,厚重的战甲,会眼中限制。
    是以那些异族骑兵,基本上都是宽袍大袖,怎么灵活怎么来,由此,骑射的威力便会更强。胡服骑射,前者的关键可想而知。
    赵武灵王能胡服骑射,叶欢自然也能,但作为穿越者,单纯的学习是不够的,还要加以改良。于是乎,皮甲的工艺不断进步。
    胡服利于骑射,不用赘述,但本身防御力的不足,也是事实。占优或是碾压的战局,你可以忽略不计,但势均力敌呢?
    比如善于骑射和骑战的匈奴,遇见了大汉的军事天才,霍去病将军率领的大汉骑军,打的匈奴落花流水,酣畅淋漓。
    叶欢穿越的是汉末,还有很多战例被保存下来,在他眼中,霍将军麾下的汉军,之所以能击败匈奴,靠的是更优势的组织。
    兵法在此中,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,匈奴之中,根本无人,可以与霍将军在指挥上一较长短,且汉军,始终阵型占优。
    封狼居胥的霍骠骑,亦是个阵法大家,且对匈奴,有着深入的研究。汉军对匈奴的胜利,是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。
    可但论骑射这一项骑军的“技术”,大汉在霍将军之时,是未曾对异族形成碾压之势的,一直到公孙瓒白马义从的出现。
    叶欢从来不会对自己的敌人,有任何贬低,功是功,过是过。这一点,在幽州之战后,少帝对公孙瓒的诏书中,显露无疑。
    不可否认,公孙将军绝对是一个指挥骑军,精炼骑军的天才。论此处的天赋,叶欢承认,公孙瓒可以碾压自己。
    边疆之时,定边军,嗯,那时候还叫十二队,唯一一场正面的败绩,恰是来自白马义从,那一败,让十二队脱胎换骨。
    嘴上从来不认怂,心里则是清清楚楚,之后但凡公孙瓒指挥的战斗,十二队一定有人仔细观看,有时就是叶欢自己。
    他可以放下十二队交给张辽和典韦,自己去专注的学习。悬河原一战之后,大汉与乌桓和睦,十二队开始了疯狂练习。
    剿除草原上的马贼,现在回想起来,叶欢还会洋洋自得。如果白马义从是定边军的催化剂,那些马贼,就是磨刀石。
    不到一年的时间,盘踞在草原上的马贼,被定边军尽数扫清,怕是去了宁山的祖宁,很少有人能逃出生天。
    定边军够狠,是原因之一,马贼够强悍,亦是主因。站在他们的视角,管你是边军还是定边军,或白马义从,就是干!
    有如此强悍的对手,对当年的叶欢而言,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。他和公孙瓒是同袍,总不能对白马义从发动偷袭吧?
    对手够强,够猛,够劲!定边军在与之交锋之中,亦是越战越强。不单单是实际上的战力增长,还有叶欢这个善于总结之人。
    曹纯研究骑射,写出洋洋洒洒万言,令人惊叹。但和叶欢比,就小巫见大巫了,叶大公子所写加起来,数倍与之。
    到了三个月之后,再也没有一支马贼,能在与十二队的交锋之中,赢得平手之势,再过两个月,十二队就能做到碾压了。
    优势,在不断的战斗中,逐步累积,再过一个月,再强悍的马贼,也失去了信心。开始有人远离自己的地盘,向北而去。
    叶欢对此的感觉是,我是不是下手太重了,这么好的练兵对象,跑了太可惜了。嗯,那个叫曲宁的,不能让他跑了。
    一般而言,被十二队重点关注的马贼,下场可想而知。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,匈奴人的来犯,拯救了宁远。
    接到军令,叶欢也不得不结束,令他酣畅淋漓的剿除马贼战斗。
    到此时,可以说十二队的战力,已经不下与白马义从了。尤其是骑射飞射方面,他们还要更强,一切源于叶欢的心态。
    “沈兄!”
    “嗯!”
    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    但不管是谁。
    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    对此。
    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    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    可以说。
    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    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   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    镇魔司很大。
    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    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    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    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    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    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    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    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    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    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    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    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    进入阁楼。
    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    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    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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