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千五百九十二章 知足常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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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是有这些军械的改良,加上实践的基础,郎骑竹才会提出新战术的设想,并实行之。但要提到其中的关键,还得是,战靴。
在所有的装备改进之中,最令叶欢满意的,就是战靴!倒并非说其中有更多的科技含量,而是它的改革,并非出于器物阁。
它来自于民间,来自真正的底层百姓,我们常说,勤劳勇敢。但叶欢要加上两个字,智慧,尤其在他们吃饱穿暖之后。
那些质朴、善良的女性,将普通的女红,做到了极致。她们发明出了混合线,强韧耐久,她们更新了手法,坚固耐用。
在叶欢眼中,那也是和张海龙臧空一般,将一件事做到了极致。
在叶家的管家叶丁眼中,则是一个极好的,讨好主家的机会。
讨好?这个词,可能会有一定的贬义,区别在于你是不是真心。可能一开始,叶丁的确有小人的心机,但随着和主家的相处。
那种心机渐渐消失吗,变成了忠诚,继而变成了一种使命感。
主家感兴趣的东西,他会花很大的精力去研究,这可能又是一个,将一件事做到极致的例子。叶丁的专业,就在伺候人上。
茶水的温度,步幅的宽度,坐垫的厚度,每一个看似细微之处,都有他的心机所在。衣食住行,还有那啥,无不包含在内。
如果你是叶欢,有这样一个知根知底的人在?会是什么感受?
舒畅!两个字可以概括一切。且后来的叶丁,不但是对叶欢,对夫人、如夫人,公子们,老主家夫妇,都是一般的细致。
十余年的时间,叶府的大管家,早就不是当日那个,目不识丁的小人呢。哦,目不识丁不能形容他,因为他叫丁。
知道自己见识浅,叶丁是花了苦心学习的,主家的大事,夫人的大事,他不管,听吩咐,他的心思,恰恰花在了细微之处。
在主家身上,他学到了很多,一个人的思路总是有限的,于是乎,叶大管家找了很多的幕僚,给他们优厚的待遇,为自己所用。
“主家,你说将军对新式的靴子感兴趣,那不如想想,能不能再加精进,用于军中?我看军中的战靴,比不上现在的。”
很多时候,一个伟大的发明,也许正来源与一个及其细微之处。幕僚门客的一句话,让叶丁找到了方向,于是,他开始做。
做人,不能流与空想,说得多,不如做的多。叶丁对主家之言从来不质疑,有了想法,他认可,就会全力去加以尝试。
找到各县乡之中,手艺最好的女子,许以重金,提出要求。能够身为叶府的大管家,让所有人满意,叶丁对人心的揣测……
绝对是专家级别!对那些平民百姓而言,更为有效。关键不在于,重赏之下,必有勇夫,而恰恰在与,你提出的要求。
“极速的奔跑,转折,转弯,摩擦,要保证不脱线,不脱胶,且要经久耐用。不是一般的经久耐用,要不断的奔跑……”
叶丁的描述会很细,且是百姓们听得懂的那一种,态度更如春风化雨。在那些百姓面前,他一点没有上位者的架子。
原本他就是其中一员,且和主家学了很多,更清楚,主家最讨厌的事情,就是欺负平民百姓,作威作福,叶丁深以为戒。⑧①ZW.??m
妻子贪财,收取别人的礼物,叶丁简单粗暴,先揍一顿,然后院中罚跪。到了晚间,稍稍温柔一些,与之讲道理。
“我打你,是做给人看的,那些送你礼物的人,不是什么好人。我们跟着主家,什么没有,你贪小便宜,会葬送一切!”
于是乎,妻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给丈夫认错,后来清正无比。丈夫的话没有错,他给自己的,比那些人多的太多。
主家?贪小便宜不假,但在叶丁妻子的心中,叶欢也是天。丈夫地位提高那么多,也不会和有些人一般,就是因为主家在。
地位高了,弃糟糠?那是主家最恨的行为之一,叶欢用自己对待妻子的表现,赢得了无数女性的心,叶丁妻子也是其中之一。
儿子顽劣,若是打了世家子弟,叶丁会上报官府,公论!他不会护短,该打的打,该关的关,官府说了就行。
但若是欺负平民子弟,叶丁做过,吊在院中打个半死,再亲自登门道歉,因为他知道,自己的一切,主家都看在眼中。
果不其然,叶欢看似责备,但叶丁心中,主家是认可自己的。
十余年的改变,叶丁对于细节的把控,是十分到位的。足足一年的时间,他得到了结果,再经过多次的实验,才会上报主家。
叶欢的欣然,他看在眼中,那些夸奖之言,反而微不足道了。甚至不用主家的厚赏,绝不是故作姿态,而是发自真心。
作为一个底层的小人物,有了今日的地位,在主家之下,他的威风,绝不在那些大员之下,而要将之保持下去……
叶丁不断的告诉自己,要做到两个字,知足!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,他必须控制,有过太多的例子,正是不知足的结果。
当年的大将军,十常侍,不都是吗?身为内臣,做好自己的本分,他们不,他们要和主家作对,才有了后来的杀身之祸。
叶丁知足,主家给他的,够多了。难道自己还要去跟张二公子比?那什么时候是个头?我配吗?肯定不配。
叶大管家不知道是,叶欢对他,是佩服的,只是不会说出来罢了。
一个人对自己有着清晰的定位,知足,才能常乐!难能可贵在于,叶丁不会在财富和权力面前,迷失自己,那很难做到。
他对叶丁的信任,也许种类不同,但怕也不会在贾诩之下。意外的是,自己的管家,能给定边军,带来这样的惊喜。
“阿丁,这些赏赐你不要可以,那就分给百姓,分给为你出力之人,但也不能太多,有的时候,升米恩,斗米仇!”
“升米恩,斗米仇?”叶丁想着重重颔首,面带思索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在所有的装备改进之中,最令叶欢满意的,就是战靴!倒并非说其中有更多的科技含量,而是它的改革,并非出于器物阁。
它来自于民间,来自真正的底层百姓,我们常说,勤劳勇敢。但叶欢要加上两个字,智慧,尤其在他们吃饱穿暖之后。
那些质朴、善良的女性,将普通的女红,做到了极致。她们发明出了混合线,强韧耐久,她们更新了手法,坚固耐用。
在叶欢眼中,那也是和张海龙臧空一般,将一件事做到了极致。
在叶家的管家叶丁眼中,则是一个极好的,讨好主家的机会。
讨好?这个词,可能会有一定的贬义,区别在于你是不是真心。可能一开始,叶丁的确有小人的心机,但随着和主家的相处。
那种心机渐渐消失吗,变成了忠诚,继而变成了一种使命感。
主家感兴趣的东西,他会花很大的精力去研究,这可能又是一个,将一件事做到极致的例子。叶丁的专业,就在伺候人上。
茶水的温度,步幅的宽度,坐垫的厚度,每一个看似细微之处,都有他的心机所在。衣食住行,还有那啥,无不包含在内。
如果你是叶欢,有这样一个知根知底的人在?会是什么感受?
舒畅!两个字可以概括一切。且后来的叶丁,不但是对叶欢,对夫人、如夫人,公子们,老主家夫妇,都是一般的细致。
十余年的时间,叶府的大管家,早就不是当日那个,目不识丁的小人呢。哦,目不识丁不能形容他,因为他叫丁。
知道自己见识浅,叶丁是花了苦心学习的,主家的大事,夫人的大事,他不管,听吩咐,他的心思,恰恰花在了细微之处。
在主家身上,他学到了很多,一个人的思路总是有限的,于是乎,叶大管家找了很多的幕僚,给他们优厚的待遇,为自己所用。
“主家,你说将军对新式的靴子感兴趣,那不如想想,能不能再加精进,用于军中?我看军中的战靴,比不上现在的。”
很多时候,一个伟大的发明,也许正来源与一个及其细微之处。幕僚门客的一句话,让叶丁找到了方向,于是,他开始做。
做人,不能流与空想,说得多,不如做的多。叶丁对主家之言从来不质疑,有了想法,他认可,就会全力去加以尝试。
找到各县乡之中,手艺最好的女子,许以重金,提出要求。能够身为叶府的大管家,让所有人满意,叶丁对人心的揣测……
绝对是专家级别!对那些平民百姓而言,更为有效。关键不在于,重赏之下,必有勇夫,而恰恰在与,你提出的要求。
“极速的奔跑,转折,转弯,摩擦,要保证不脱线,不脱胶,且要经久耐用。不是一般的经久耐用,要不断的奔跑……”
叶丁的描述会很细,且是百姓们听得懂的那一种,态度更如春风化雨。在那些百姓面前,他一点没有上位者的架子。
原本他就是其中一员,且和主家学了很多,更清楚,主家最讨厌的事情,就是欺负平民百姓,作威作福,叶丁深以为戒。⑧①ZW.??m
妻子贪财,收取别人的礼物,叶丁简单粗暴,先揍一顿,然后院中罚跪。到了晚间,稍稍温柔一些,与之讲道理。
“我打你,是做给人看的,那些送你礼物的人,不是什么好人。我们跟着主家,什么没有,你贪小便宜,会葬送一切!”
于是乎,妻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给丈夫认错,后来清正无比。丈夫的话没有错,他给自己的,比那些人多的太多。
主家?贪小便宜不假,但在叶丁妻子的心中,叶欢也是天。丈夫地位提高那么多,也不会和有些人一般,就是因为主家在。
地位高了,弃糟糠?那是主家最恨的行为之一,叶欢用自己对待妻子的表现,赢得了无数女性的心,叶丁妻子也是其中之一。
儿子顽劣,若是打了世家子弟,叶丁会上报官府,公论!他不会护短,该打的打,该关的关,官府说了就行。
但若是欺负平民子弟,叶丁做过,吊在院中打个半死,再亲自登门道歉,因为他知道,自己的一切,主家都看在眼中。
果不其然,叶欢看似责备,但叶丁心中,主家是认可自己的。
十余年的改变,叶丁对于细节的把控,是十分到位的。足足一年的时间,他得到了结果,再经过多次的实验,才会上报主家。
叶欢的欣然,他看在眼中,那些夸奖之言,反而微不足道了。甚至不用主家的厚赏,绝不是故作姿态,而是发自真心。
作为一个底层的小人物,有了今日的地位,在主家之下,他的威风,绝不在那些大员之下,而要将之保持下去……
叶丁不断的告诉自己,要做到两个字,知足!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,他必须控制,有过太多的例子,正是不知足的结果。
当年的大将军,十常侍,不都是吗?身为内臣,做好自己的本分,他们不,他们要和主家作对,才有了后来的杀身之祸。
叶丁知足,主家给他的,够多了。难道自己还要去跟张二公子比?那什么时候是个头?我配吗?肯定不配。
叶大管家不知道是,叶欢对他,是佩服的,只是不会说出来罢了。
一个人对自己有着清晰的定位,知足,才能常乐!难能可贵在于,叶丁不会在财富和权力面前,迷失自己,那很难做到。
他对叶丁的信任,也许种类不同,但怕也不会在贾诩之下。意外的是,自己的管家,能给定边军,带来这样的惊喜。
“阿丁,这些赏赐你不要可以,那就分给百姓,分给为你出力之人,但也不能太多,有的时候,升米恩,斗米仇!”
“升米恩,斗米仇?”叶丁想着重重颔首,面带思索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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