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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权力如舟,载人死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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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知县李义皱眉。
    顾举人,你小子是不是抢我台词了?
    “你有何证据?”
    李义开口。
    顾正臣看向李义:“还请县尊差人将水塘里的木船拖上堂来。”
    李义疑惑地看了看顾正臣,又将目光投向貌似镇定的王富贵,安排皂吏拖船。
    小木船,取来不难。
    当木船放在堂上时,王富贵看了看木船,并无什么不妥,放心下来:“顾举人,这算什么证据?”
    顾正臣指了指木船,严肃地说:“我找人问过,这条船为王家所有,外人畏于王家,皆不敢擅自使用。洪武二年春,王家花钱从刘员外家中购得水塘,之后买了批鱼苗鸭鹅,放养在水塘之中。这些是真的吧?”
    “买个水塘,养点鱼有错吗?”
    王富贵反问。
    顾正臣摇了摇头,目光阴冷地说:“养鱼,恐怕遮不住水底腐烂的尸臭味,养鸭鹅才是真!”
    王富贵呵了一声:“一派胡言。”
    李义拍了拍惊堂木:“顾举人,这恐怕不能成为证据。”
    顾正臣微微点头,指向堂上的小船:“县尊,这船上满满的血迹,算不算证据?”
    “血?”
    李义站起来看了一眼,船虽有些脏,但一眼可见,并没有血。
    县丞金大车上前仔细看了看,对李义摇了摇头。
    “哪里有血?”
    李义脸色一沉。
    顾正臣看向王富贵,弯腰,捡起了船的缆绳,咬牙说:“这缆绳,几年没换了吧,若不是粗些,怕早就断了。不知道王老爷有没有注意到,这缆绳里到处都是褐黑色,可这是白棕麻绳,哪里来的褐黑?当时夜间清洗船上的血迹时,忘记连缆绳一起洗了吧。”
    “仵作!”
    李义连忙传唤。
    仵作上前,接过麻绳仔细看了看,对李义回道:“确实是血,至于是人血还是其他血,无法判断。”
    王富贵连忙说:“兴许是杀鸭鹅时溅上去的,再说了,王家又没有天天盯着木船,有人用过,关我们何事?这些可无法证实是我杀害了顾阫。”
    李义威严地喊道:“这些证据虽不足以证明是你杀害了顾阫,但与邓泉、黄琳的口供吻合,足以证明沉尸所用的就是这一条船!”
    王富贵坚决不承认:“诬陷罢了,你们做官的不就是想吃大户,捞点好处?既然这样,不如直接说要多少钱财,何必来这一出。”
    县丞金大车厉声:“放肆!”
    王富贵满不在乎:“县太爷若没其他证据,只凭着两张嘴,还不足以定罪于我吧。”
    李义看了一眼王富贵,这个家伙摆明了是打算抗拒到底,死不承认。
    顾正臣,你看到了吧,未来你可能面临更棘手的情况,死无对证时,你又如何应对?m.81ZW.??m
    这一次,我教你。
    日后,你成为朝廷官员,可要为民做主!
    惊堂木再次响动。
    李义沉声:“暂将王富贵押下去,传王家管家王治,仆人王二、王六。”
    王富贵脸上浮现出惊慌之色:“县太爷……”
    “带下去!”
    李义下令。
    随后不久,王家管家王治,仆人王二、王六就被押上堂。
    李义威严地说:“顾阫被害,沉尸水塘,你们想必知道吧?”
    王治、王二、王六忐忑不安,连说不知情。
    李义看向主簿孙昂:“告诉他们大明律令!”
    孙昂将笔递给身旁的书吏,移开桌案上的纸张,肃然道:“《律令·人命》明文规定,凡谋杀人、造意者,斩。从而加功者、绞。不加功者、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你们在说话之前可要想清楚,当晚你们是否出手帮着王富贵杀人,若出手了,按律绞,若没出手,则一百、流三千里!”
    王治、王二、王六三人冷汗直冒,扭头想要找王富贵,却没看到。
    李义啪的一声,厉声喝道:“典史黄琳、百姓邓泉,可都看到了当日杀人情景,也看到了是谁帮着王富贵沉尸,谁找的石头!现在还不从实招来,等着用刑不成?说,你们是不是协助王富贵杀人抛尸?”
    王六被恐吓得六神无主,张口就交代了出来:“是,是王老爷一人所为,我只是负责搬石头,与我无关啊,县太爷饶命。”
    此言一出,真相大白。
    王六不想死,杖一百、流三千里,总好过被人吊死强。
    有一个交代的,其他两个人也不敢再隐瞒,典史都是认识的,当初他也在场,他都交代了,咱们这些人还等啥,反正动手的是王富贵,他死归他死。
    顾正臣看向知县李义,暗暗心惊。
    这就是知县的手段吗?
    攻心与威严并举!
    能让三人交代,还是那模棱两可的话,让三人以为事情已板上钉钉,证据确凿。
    待三人交代清楚,随后画押。
    李义看过之后,追问:“当年顾阫被害,随身可有财物?”
    王治回道:“顾阫随身仅有三百文钱,这笔钱我们没拿,被老爷拿走了。事后,老爷给了我们各二十两,让我们忘记此事……”
    李义微微点头,再传王富贵:“主簿,拿三人证词给王老爷看清楚。”
    王富贵见自己被出卖,瘫坐木然。
    按大明律令,虽无实证,若有足够多的证人,且证人证词严丝合缝,相互印证,也足以定罪。
    何况王治等人还交代了王富贵杀人时使用的石头就在水塘底,且杀人时用力过猛,石头割伤了手掌,其手掌中的疤痕就是明证。
    一出堂审,雷厉风行,干脆利索,果决明快,让顾正臣真正见识到了为官的霸气。
    这就是权力!
    我也想坐在那里,掌管大印。
    一言出,众人随!
    顾正臣渴望进入大明官场,渴望掌握权力。
    洪武王朝如海,惊涛骇浪无数。
    权力如舟,载人死生。
    可沉海底。
    可渡彼岸。
    顾正臣想去看看开出大明国祚二百七十六年的那个伟大男人,看看他的帝王权谋,布局天下!
    李义结案,判王富贵斩,王治等人杖一百、流三千里,安排主簿写俱文书,发至京师。
    大明知县的权限,只到笞刑与杖刑。
    徒、流罪,需要报给府一级来判。
    至于死刑,则需送京师,由京师的法司部门定夺,复议之后,交皇帝勾决,然后发至地方执行。
    明代知县不可能判案之后,立马拉出去砍脑袋。
    死刑权,只在朝廷。
    具体点,天下人的生死,都在老朱的笔下!
    “沈兄!”
    “嗯!”
    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    但不管是谁。
    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    对此。
    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    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    可以说。
    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    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   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    镇魔司很大。
    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    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    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    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    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    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    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    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    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    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    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    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    进入阁楼。
    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    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    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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