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八章:老马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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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大召无量寺出来后,父亲好奇的问道:“刚才那个年轻人你认识?”
“嗯,之前见过!”李毅道。
“你小子在省城还有认识的人?”李山魁惊讶的问道。
“呵呵,只是有过一面之缘,倒也谈不上熟悉!”
李毅也没有撒谎,刚才那个年轻人他确实认识,只不过不是现在,而是前世。
其实说起前世,不仅仅是李毅认识老马,整个北方搞商业的基本上就没有不认识他的。
“哦,那咋没多说会儿话?”
李毅笑了笑说道:“点头之交,没那么多话!”
“那后生看起来挺老实的,应该是个能交往的人!”李山魁再次说道。
“爹,你还懂这个?”李毅笑着说道。
李山魁白了他一眼,然后说道:“你爹我好歹也活了这么大岁数,这人是忠厚老实还是狡诈奸猾还是能看出来的!”
“行行行,您老厉害,咱还是回去吧,明天还得赶火车!”李毅道。
“嗯!”
转身离去的时候,李毅忍不住回头看了看无量寺,却看到老马的身影就伫立在庙宇的门口。
他在看他!
不过李毅却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笑了笑便带着父亲头也不回的便走了。
不是李毅不想和他深聊,而是因为不是时候。
关于老马,李毅了解的倒是不少。
他本名马本生,青城本地人,眼下籍籍无名,未来却是国内有名的乳业大亨。
说起他,很多人都忍不住会想到他悲惨的童年以及在商业上的巨大成就,有50块的“贱命”和1000亿的帝国之说。
在人生的起跑线上,老马无疑是输给了绝大多数人。
刚出生不久,他就被亲生父母以5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养父母。
养父专注养牛送奶,养母没有正式的工作,靠打点零工赚钱。
所以从小他的家境捉襟见肘,只能勉强糊口。
但是老马日后的成就却令所有人目瞪口呆,他愣是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,将一个养牛的小厂打造成了国内乳业巨头,建立了一个市值千亿的商业帝国。
不过从时间上看,老马现在应该是接替父亲进入国营奶牛厂两年的时间。
但由于工作业绩出色,被市乳品厂看中,要调他过去。
可以说,眼下的他正面临人生中最重要的选择。
前世的他最终答应了乳品厂的邀请,从奶牛厂去了乳品厂,并在三年后成为了乳品厂的厂长。
而这也为他日后的飞黄腾达奠定了基础。
李毅之所以和老马说那番话,一方面是因为他知道老马这个人能处,另一方面是老马这个人对他有恩。
老马这个人是出了名的能处,他一生信奉养母对他的谆谆教导:“财聚人散,财散人聚;吃亏是福,占便宜是祸。”
母亲的言传身教养成了老马豪爽仗义的性格,并影响了他一生。
他有了钱,从不私藏,叫来身边的小伙伴一起花;有好玩的,也不独占,主动拿出来和好朋友分享;路见不平,绝不旁观,冲上前为好哥们伸张正义。
前世老马是在35岁的时候真正的发迹,当时他被领导看重,在北方第一乳业集团独当一面,全面主持冰激凌、雪糕生产。
他也把小时候为人仗义的性格带到了公司,这让他当时在员工当中的威望,甚至超过了当时的老师。
当时他主导的“苦咖啡”单品销售突破了3亿,公司打算奖给他一辆好车。然而老马却把这笔钱折合成4辆面包车,分给自己的直属部下。
而像这样的事情在他的人生中不胜枚举,所以这样的人绝对值得交往。
更何况,前世老马在李毅最最困难的时候帮过他,所以能在人生的十字路上指点一下他,李毅自然不会吝啬的。
不过李毅也清楚,不管是现在的他还是老马,都只是处于事业的起步阶段。
自己帮不了他什么,他也帮不了自己,等以后他的事业拓展到了省城,到时候再拉着老马一起干事业!
.......
回去的路上,李毅看到了一家百货商场。
不同于市里的那家商场,对面的百货商场显然是吸收了南方商场的装修风格,不但有立体招牌、霓虹灯,而且老远就能看到整幅的大玻璃橱窗。
橱窗内还有三十六行人物肖像,由电力带动旋转,配合商品出样,非常的吸引人眼球。
看到这一情况后,李毅向父亲提议进去转转。
李山魁显然是担心他乱花钱,兴趣不大。
但是耐不住李毅的坚持,最终父子俩走进了百货商场。81Zw.??m
一进门,李山魁就被里面的景象惊呆了。
只见一栋五层高的大楼里面全都是卖东西的,各种商品琳琅满目,里面购买商品的老百姓更是摩肩擦踵。
连县里的供销社都没有去过几次的李山魁哪见过这种情况,腿刚迈进去就呆住了。
李毅自然不会被这种场面吓到,他直接拉起父亲的胳膊,大步走了进去。
一进门就是卖皮鞋的柜台,一双双锃光瓦亮的皮鞋摆放在柜台上,看上去相当的时髦。
李毅一眼就看中了一双红色平底小皮鞋,当即问道:“同志,那双鞋怎么卖?”
售货员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,她先是看了李毅一眼,然后说道:“15元一双,不要票!”
听到报价,李山魁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。
县里一双胶鞋不过两块六,这双小皮鞋竟然要15块钱,都能买六双胶鞋了,太贵了!
“行,拿两双,一双37码,一双38码!”
听到儿子的话,李山魁再次被惊到了。
不过他却没有阻拦,一方面是因为钱是儿子自己挣得,怎么花也是他自己的事情。
另一方面则是李山魁清楚,儿子是一个有主见的人,他决定了的事情,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反对而放弃。
与其让儿子不高兴,还是不开口的为好。
交了钱,接过鞋子,两人继续在商场里逛了起来。
省城的大商场确实够大,货物也够齐全,里面小商品让人眼花缭乱:葵扇、草帽、阳伞、篮球鞋、照相机、皮夹克、打火机、棉毛衫、棉毛裤样样都有,而且款式都比较新潮。
李毅也不客气,见到自己喜欢的,或者是有用的,便直接买了下来。
不一会儿,父子两手里便提满了各种大包小包!
在里面逛了一个半小时,直到李山魁实在是受不了儿子大手大脚,两人这才离开!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“嗯,之前见过!”李毅道。
“你小子在省城还有认识的人?”李山魁惊讶的问道。
“呵呵,只是有过一面之缘,倒也谈不上熟悉!”
李毅也没有撒谎,刚才那个年轻人他确实认识,只不过不是现在,而是前世。
其实说起前世,不仅仅是李毅认识老马,整个北方搞商业的基本上就没有不认识他的。
“哦,那咋没多说会儿话?”
李毅笑了笑说道:“点头之交,没那么多话!”
“那后生看起来挺老实的,应该是个能交往的人!”李山魁再次说道。
“爹,你还懂这个?”李毅笑着说道。
李山魁白了他一眼,然后说道:“你爹我好歹也活了这么大岁数,这人是忠厚老实还是狡诈奸猾还是能看出来的!”
“行行行,您老厉害,咱还是回去吧,明天还得赶火车!”李毅道。
“嗯!”
转身离去的时候,李毅忍不住回头看了看无量寺,却看到老马的身影就伫立在庙宇的门口。
他在看他!
不过李毅却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笑了笑便带着父亲头也不回的便走了。
不是李毅不想和他深聊,而是因为不是时候。
关于老马,李毅了解的倒是不少。
他本名马本生,青城本地人,眼下籍籍无名,未来却是国内有名的乳业大亨。
说起他,很多人都忍不住会想到他悲惨的童年以及在商业上的巨大成就,有50块的“贱命”和1000亿的帝国之说。
在人生的起跑线上,老马无疑是输给了绝大多数人。
刚出生不久,他就被亲生父母以5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养父母。
养父专注养牛送奶,养母没有正式的工作,靠打点零工赚钱。
所以从小他的家境捉襟见肘,只能勉强糊口。
但是老马日后的成就却令所有人目瞪口呆,他愣是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,将一个养牛的小厂打造成了国内乳业巨头,建立了一个市值千亿的商业帝国。
不过从时间上看,老马现在应该是接替父亲进入国营奶牛厂两年的时间。
但由于工作业绩出色,被市乳品厂看中,要调他过去。
可以说,眼下的他正面临人生中最重要的选择。
前世的他最终答应了乳品厂的邀请,从奶牛厂去了乳品厂,并在三年后成为了乳品厂的厂长。
而这也为他日后的飞黄腾达奠定了基础。
李毅之所以和老马说那番话,一方面是因为他知道老马这个人能处,另一方面是老马这个人对他有恩。
老马这个人是出了名的能处,他一生信奉养母对他的谆谆教导:“财聚人散,财散人聚;吃亏是福,占便宜是祸。”
母亲的言传身教养成了老马豪爽仗义的性格,并影响了他一生。
他有了钱,从不私藏,叫来身边的小伙伴一起花;有好玩的,也不独占,主动拿出来和好朋友分享;路见不平,绝不旁观,冲上前为好哥们伸张正义。
前世老马是在35岁的时候真正的发迹,当时他被领导看重,在北方第一乳业集团独当一面,全面主持冰激凌、雪糕生产。
他也把小时候为人仗义的性格带到了公司,这让他当时在员工当中的威望,甚至超过了当时的老师。
当时他主导的“苦咖啡”单品销售突破了3亿,公司打算奖给他一辆好车。然而老马却把这笔钱折合成4辆面包车,分给自己的直属部下。
而像这样的事情在他的人生中不胜枚举,所以这样的人绝对值得交往。
更何况,前世老马在李毅最最困难的时候帮过他,所以能在人生的十字路上指点一下他,李毅自然不会吝啬的。
不过李毅也清楚,不管是现在的他还是老马,都只是处于事业的起步阶段。
自己帮不了他什么,他也帮不了自己,等以后他的事业拓展到了省城,到时候再拉着老马一起干事业!
.......
回去的路上,李毅看到了一家百货商场。
不同于市里的那家商场,对面的百货商场显然是吸收了南方商场的装修风格,不但有立体招牌、霓虹灯,而且老远就能看到整幅的大玻璃橱窗。
橱窗内还有三十六行人物肖像,由电力带动旋转,配合商品出样,非常的吸引人眼球。
看到这一情况后,李毅向父亲提议进去转转。
李山魁显然是担心他乱花钱,兴趣不大。
但是耐不住李毅的坚持,最终父子俩走进了百货商场。81Zw.??m
一进门,李山魁就被里面的景象惊呆了。
只见一栋五层高的大楼里面全都是卖东西的,各种商品琳琅满目,里面购买商品的老百姓更是摩肩擦踵。
连县里的供销社都没有去过几次的李山魁哪见过这种情况,腿刚迈进去就呆住了。
李毅自然不会被这种场面吓到,他直接拉起父亲的胳膊,大步走了进去。
一进门就是卖皮鞋的柜台,一双双锃光瓦亮的皮鞋摆放在柜台上,看上去相当的时髦。
李毅一眼就看中了一双红色平底小皮鞋,当即问道:“同志,那双鞋怎么卖?”
售货员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,她先是看了李毅一眼,然后说道:“15元一双,不要票!”
听到报价,李山魁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。
县里一双胶鞋不过两块六,这双小皮鞋竟然要15块钱,都能买六双胶鞋了,太贵了!
“行,拿两双,一双37码,一双38码!”
听到儿子的话,李山魁再次被惊到了。
不过他却没有阻拦,一方面是因为钱是儿子自己挣得,怎么花也是他自己的事情。
另一方面则是李山魁清楚,儿子是一个有主见的人,他决定了的事情,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反对而放弃。
与其让儿子不高兴,还是不开口的为好。
交了钱,接过鞋子,两人继续在商场里逛了起来。
省城的大商场确实够大,货物也够齐全,里面小商品让人眼花缭乱:葵扇、草帽、阳伞、篮球鞋、照相机、皮夹克、打火机、棉毛衫、棉毛裤样样都有,而且款式都比较新潮。
李毅也不客气,见到自己喜欢的,或者是有用的,便直接买了下来。
不一会儿,父子两手里便提满了各种大包小包!
在里面逛了一个半小时,直到李山魁实在是受不了儿子大手大脚,两人这才离开!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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