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1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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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常高大的身影,还有那不太正宗的京港口音,以及略有些狂放的笑声,都是赵飞翰的标志。
虽然隔得有点远,但我一眼就认出他来,忍不住叫了一声:“赵大哥?”
赵飞翰正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塞给佣人,让她帮忙送到亭子那边给那位胡梦蝶小姐,听到我的叫声,他立刻转头,那张微黑的脸上露出了两排雪白的牙齿,笑容惊喜又欢乐:“小可怜,好巧!你怎么在这里?”
他说完就大步走进前厅,走到我面前来。
原本坐着的章家豪见他进来,立刻站起身来,却很是意外的看着我们:“翰哥,你们认识?”
章老爷也很是意外:“絮絮,你怎么认识小豪的朋友?”
“哈哈,看来六人定律是真实存在的,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真的不会超过六个人,京港也真的不大,总是充满各种巧合。”赵飞翰笑得更开心了。
他朝章家豪点头:“我和她不仅认识,我们认识的时间比咱兄弟俩还早呢。”
章家豪更加意外的样子,但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赵飞翰,原本对我的戾气明显少了很多。
我也回答章老爷的问题:“是,这位就是当初救过我性命的那位恩人,没想到他跟小豪也认识。”
“原来我家絮絮的那位救命恩人就是你?”干妈一听我这话,立刻激动起来,
她比章老爷的反应还大,惊讶过后热情地邀请赵飞翰上座:“先生快坐下。”
赵飞翰就在我身边位置坐下,干妈又亲自倒了茶给他:“请喝茶。”
“四夫人太客气了。”赵飞翰双手接过茶,朝着干妈礼貌地笑,“那天我也就是恰好遇上了,做了点男人应该做的事情罢了,称不上救命恩人,咱们之间还是别客套的好。”
一边的章老爷也颇为感慨:“真是没想到,我们之间还有这样的缘分,赵先生不仅跟小豪是朋友,还救过我女儿絮絮,可见赵先生跟我章家很有缘。”
章家豪也跟着点头。
“确实很有缘分,缘分很深啊。”赵飞翰也颇为感慨,“我也没想到,原来小可怜是章家的女儿,可她明明姓孟啊。”
“是,虽然她姓孟,但她已经是我家的女儿,上周刚办的酒席,哦对了,小豪你上次怎么没邀请赵先生参加我们的酒宴?既然有这样的缘分,该邀请来的!”章老爷笑道。
不等章家豪开口,赵飞翰就帮忙解释了:“我和家豪是前两天才搭上线的,你们办酒席那会儿我们还不太熟,至于小可怜,她肯定是不便邀请我来参加。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,咱们以后都是朋友了,多的是相聚的机会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,赵先生说得对,以后都是自己人了,有的是一起喝酒的机会。”章老爷立刻随声附和。
看样子,赵飞翰和章老爷相处也很不错。
前厅里一副和谐景象。
我却注意到,刚才还对赵飞翰热情又周到的干妈,此时却脸色发白。
她一双美目落在赵飞翰脸上,唇瓣微微在抖:“姓赵?”
“是,我姓赵,四夫人,您怎么了?”赵飞翰听到干妈的低喃,立刻应声,然后关切地看着她,“您的脸色不太好。”
干妈确实有点不对劲,我猜到了她的想法。
她先前爱过也恨过的那个男人也姓赵,她曾经是赵家的太太,对这个姓氏有些敏感。
我握住她的手,干妈很快回神,避开赵飞翰的目光,摇头:“没,没事。”
章老爷似乎也猜到了她的想法,端了茶盏放在她手里:“小玉,是不是午觉刚起有点冷,喝点热的。”
干妈点点头,接过茶盏喝茶,可一双眼睛却始终盯着赵飞翰的脸,似乎要从赵飞翰脸上挖掘出什么。
我知道,她在怀疑赵飞翰跟赵家有关系,或者是跟那个男人有关系。
赵飞翰的神情却始终如一,迎着干妈审视的目光,他的眼神没有丝毫躲闪,显得真诚坦然。
就在这个时候,外面响起一阵脚步声。
换掉了戏装洗掉了水彩的胡梦蝶过来了,她换了一身宝蓝色旗袍,一张素净的脸,美得很清雅,举手投足间透着文艺人的优雅气质。
一进来就朝章老爷福了一福。
章老爷立刻笑着请她坐下喝茶,并且夸她:“胡小姐今天肯给我这个面子,来章府唱上这么一段,是章某的荣幸。胡小姐虽然离开大舞台多年,但是这身功夫还是没放下,唱的真是好。”
“谢章老爷,章老爷疼爱四夫人是出了名的,今天请我来就是为了唱给四夫人听,我就欣赏疼女人的男人,怎么能不来?”胡梦蝶笑吟吟的,答得很得体。
但是她并没有立刻坐下,反而又朝赵飞翰的方向福了一福,笑着说道:“还要谢谢这位出手阔绰的赵公子,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打赏用金条,而且一出手就是三条,赵公子居然有随身携带金条的习惯?”
赵飞翰给胡梦蝶打赏的居然是金条。
而且一次打赏就给了三条?
这下,不只是胡梦蝶,我也大为惊讶。
但我只是转念一想,就觉得这是赵飞翰的惯性操作。
毕竟当初他在路上救下我,把我送进医院,住院费一交就是十万块,而且等我脱离危险就走了,名字都不留一个。
那钱,他到现在都不肯收回去。
对一个陌路人他都能这么大方,并且完全不求回报,何况是对一个他欣赏的戏曲大师,一出手就三根金条,是他的风格。
赵飞翰果然爽朗笑了,不在意地摆摆手:“今天恰好收了点金条,又恰好听了胡小姐的曲儿,我身上也没有别的好东西,只有这点俗物,胡小姐别介意。”81Zw.??m
“我怎么会介意呢,黄金可是好东西,我很喜欢。”胡梦蝶这才坐下,就坐在赵飞翰身边。
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她坐下的时候,我好像看到她的膝盖有意无意碰了赵飞翰的腿。
赵飞翰挺快就收起了那条翘着的腿,身体也离胡梦蝶远了点,他靠在椅背上,长长的手臂搭在椅背上,俯首看我:“小可怜,你喜欢黄金不?”
他的手臂太长了,有一半都搭在我的椅背上。
就像是半圈着我一样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虽然隔得有点远,但我一眼就认出他来,忍不住叫了一声:“赵大哥?”
赵飞翰正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塞给佣人,让她帮忙送到亭子那边给那位胡梦蝶小姐,听到我的叫声,他立刻转头,那张微黑的脸上露出了两排雪白的牙齿,笑容惊喜又欢乐:“小可怜,好巧!你怎么在这里?”
他说完就大步走进前厅,走到我面前来。
原本坐着的章家豪见他进来,立刻站起身来,却很是意外的看着我们:“翰哥,你们认识?”
章老爷也很是意外:“絮絮,你怎么认识小豪的朋友?”
“哈哈,看来六人定律是真实存在的,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真的不会超过六个人,京港也真的不大,总是充满各种巧合。”赵飞翰笑得更开心了。
他朝章家豪点头:“我和她不仅认识,我们认识的时间比咱兄弟俩还早呢。”
章家豪更加意外的样子,但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赵飞翰,原本对我的戾气明显少了很多。
我也回答章老爷的问题:“是,这位就是当初救过我性命的那位恩人,没想到他跟小豪也认识。”
“原来我家絮絮的那位救命恩人就是你?”干妈一听我这话,立刻激动起来,
她比章老爷的反应还大,惊讶过后热情地邀请赵飞翰上座:“先生快坐下。”
赵飞翰就在我身边位置坐下,干妈又亲自倒了茶给他:“请喝茶。”
“四夫人太客气了。”赵飞翰双手接过茶,朝着干妈礼貌地笑,“那天我也就是恰好遇上了,做了点男人应该做的事情罢了,称不上救命恩人,咱们之间还是别客套的好。”
一边的章老爷也颇为感慨:“真是没想到,我们之间还有这样的缘分,赵先生不仅跟小豪是朋友,还救过我女儿絮絮,可见赵先生跟我章家很有缘。”
章家豪也跟着点头。
“确实很有缘分,缘分很深啊。”赵飞翰也颇为感慨,“我也没想到,原来小可怜是章家的女儿,可她明明姓孟啊。”
“是,虽然她姓孟,但她已经是我家的女儿,上周刚办的酒席,哦对了,小豪你上次怎么没邀请赵先生参加我们的酒宴?既然有这样的缘分,该邀请来的!”章老爷笑道。
不等章家豪开口,赵飞翰就帮忙解释了:“我和家豪是前两天才搭上线的,你们办酒席那会儿我们还不太熟,至于小可怜,她肯定是不便邀请我来参加。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,咱们以后都是朋友了,多的是相聚的机会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,赵先生说得对,以后都是自己人了,有的是一起喝酒的机会。”章老爷立刻随声附和。
看样子,赵飞翰和章老爷相处也很不错。
前厅里一副和谐景象。
我却注意到,刚才还对赵飞翰热情又周到的干妈,此时却脸色发白。
她一双美目落在赵飞翰脸上,唇瓣微微在抖:“姓赵?”
“是,我姓赵,四夫人,您怎么了?”赵飞翰听到干妈的低喃,立刻应声,然后关切地看着她,“您的脸色不太好。”
干妈确实有点不对劲,我猜到了她的想法。
她先前爱过也恨过的那个男人也姓赵,她曾经是赵家的太太,对这个姓氏有些敏感。
我握住她的手,干妈很快回神,避开赵飞翰的目光,摇头:“没,没事。”
章老爷似乎也猜到了她的想法,端了茶盏放在她手里:“小玉,是不是午觉刚起有点冷,喝点热的。”
干妈点点头,接过茶盏喝茶,可一双眼睛却始终盯着赵飞翰的脸,似乎要从赵飞翰脸上挖掘出什么。
我知道,她在怀疑赵飞翰跟赵家有关系,或者是跟那个男人有关系。
赵飞翰的神情却始终如一,迎着干妈审视的目光,他的眼神没有丝毫躲闪,显得真诚坦然。
就在这个时候,外面响起一阵脚步声。
换掉了戏装洗掉了水彩的胡梦蝶过来了,她换了一身宝蓝色旗袍,一张素净的脸,美得很清雅,举手投足间透着文艺人的优雅气质。
一进来就朝章老爷福了一福。
章老爷立刻笑着请她坐下喝茶,并且夸她:“胡小姐今天肯给我这个面子,来章府唱上这么一段,是章某的荣幸。胡小姐虽然离开大舞台多年,但是这身功夫还是没放下,唱的真是好。”
“谢章老爷,章老爷疼爱四夫人是出了名的,今天请我来就是为了唱给四夫人听,我就欣赏疼女人的男人,怎么能不来?”胡梦蝶笑吟吟的,答得很得体。
但是她并没有立刻坐下,反而又朝赵飞翰的方向福了一福,笑着说道:“还要谢谢这位出手阔绰的赵公子,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打赏用金条,而且一出手就是三条,赵公子居然有随身携带金条的习惯?”
赵飞翰给胡梦蝶打赏的居然是金条。
而且一次打赏就给了三条?
这下,不只是胡梦蝶,我也大为惊讶。
但我只是转念一想,就觉得这是赵飞翰的惯性操作。
毕竟当初他在路上救下我,把我送进医院,住院费一交就是十万块,而且等我脱离危险就走了,名字都不留一个。
那钱,他到现在都不肯收回去。
对一个陌路人他都能这么大方,并且完全不求回报,何况是对一个他欣赏的戏曲大师,一出手就三根金条,是他的风格。
赵飞翰果然爽朗笑了,不在意地摆摆手:“今天恰好收了点金条,又恰好听了胡小姐的曲儿,我身上也没有别的好东西,只有这点俗物,胡小姐别介意。”81Zw.??m
“我怎么会介意呢,黄金可是好东西,我很喜欢。”胡梦蝶这才坐下,就坐在赵飞翰身边。
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她坐下的时候,我好像看到她的膝盖有意无意碰了赵飞翰的腿。
赵飞翰挺快就收起了那条翘着的腿,身体也离胡梦蝶远了点,他靠在椅背上,长长的手臂搭在椅背上,俯首看我:“小可怜,你喜欢黄金不?”
他的手臂太长了,有一半都搭在我的椅背上。
就像是半圈着我一样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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