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9章 被拒稿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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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设在了安省最大的酒店,也就是省会城市中洲市。
南州到中州,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距离。
早上六点多一点,宁彩就已经来到了沈闲的家里。
沈闲算是通宵码字,只睡了两个多小时,然后就起来做早餐。
熬夜是会饿的,早上想吃点稀饭。
于是就熬了一锅粥,煎了荷包蛋,还做了一点煎饼。
周挽正在房间里面化妆,卿卿睡眼惺忪的被喊了起来,但是当看到沈闲的时候,立刻高兴了起来,跑到沈闲的跟前,抱住了沈闲的大腿:“爸爸。”
“快去刷牙,刷完了吃早餐。”沈闲揉了揉她的脑袋,给她挤好牙膏。
不多时,周挽化好妆走了出来,嗅了嗅飘荡在空气中的香味:“好香,你还会煎饼呢?”
“等会还有蛋挞吃呢。”沈闲将稀饭盛好,又从烤箱里面端出来热气蒸腾的蛋挞。
周挽坐下,抬起头,看着忙碌的沈闲,帅气温柔的男人正在为自己服务,这让她有种包养男模的感觉。
叮咚。
门铃声响起。
沈闲去开门。
宁彩站在门外,冷着一张脸。
走进门,就看到三人真的如同一家三口在吃早餐。
宁彩面无表情的问道:“我是不是显得多余了?”
“什么话这叫,你来的刚刚好!”沈闲拉开了一张椅子,指了指餐桌,“早上听到窗外的喜雀在叫,我就知道贵客要上门,所以多做了一份早餐。”
宁彩低头,果然看到了餐桌上多准备了一幅碗筷。
宁彩微微皱起的眉头舒展。
日内瓦。
也幸好我是一个注重细节的男人,知道你不赖床,今天肯定来的很早。
以防万一,多准备了一幅碗筷。
果然,细节决定成败。
倒是周挽有些惊慌失措,有种当小三的感觉。
因为宁彩明确的告诉过自己,她准备和沈闲发展一下试试。
可是,宁彩自己似乎都忘记了,让我住在沈闲的家里,是你的主意啊!!!
这不能怪我吧!!!
“挺温馨的氛围,看来你这几天不受罪。”宁彩说道。
受什么罪?
老享受了好伐?
饭有人做,孩子有人带,关键还有家的感觉,如果不是你说准备跟沈闲发展发展,我就准备跟他发展发展了好吧?
“还行吧。”周挽说道。
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醋味。
不对劲,绝对的不对劲。
这两个女人不会都喜欢我吧?
不确定,再看看!
沈闲警惕了起来,但脸上的笑容却是无比的平静与真诚,道:“宁总说笑了,既然你把她们两个托我照顾,那我怎么可能不上心呢?”
这句话的意思就是,人是你安排的,我这是在听你的话。
周挽心中有些不舒服。
宁彩很舒服。
点点头:“不错。”
然后低头喝粥,又配上了一点小菜。
“你似乎有心事?”周挽见到宁彩似乎兴致不高的样子。
宁彩道:“是叶雨凝的事情。”
周挽一怔:“那一批红顶大雁,还没有出手掉?”
宁彩叹息了一声:“是的,再不出手,每天的饲料,人员工资都付不起了,关键是资金链都快要断了。我这段时间也想了很多办法,打广告,做宣传,都没有用,甚至还请一线明星代言了,准备砸大几百万的代言费,还没人敢接。”
沈闲在旁边不说话。
叶雨凝他也是知道的,在南州承包了一块山地,人工养殖了一批红顶大雁。
野生的红顶大雁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肉质鲜美不说,羽毛还特别的漂亮,做成的羽绒服一件得大几万。
深受盗猎者的喜欢。
后来人工饲养技术成熟,叶雨凝决定人工养殖红顶大雁。
可在国人的心目中,人工养殖的和野生的,不好界定啊,一个买的不好就成了销赃对象,是要吃国家饭的。
也没有哪个明星头铁敢去代言。
就算是周挽也不敢接这个代言的,被对手知道了,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往死里整。
“她昨晚哭着给我打电话,准备将最后的一千万宣传费拿出来宣传了,叫我想想办法,我目前一点头绪都没有,连夜找了几十个金牌策划人和营销大师,都没有好的办法。”宁彩叹息了一声。
周挽也没有好的办法,道:“这事急不来,走一步看一步吧。”
吃好早饭,宁彩道:“沈闲,你与我们一起还是自己去?”
沈闲道:“我等会自己去吧,还有点事情要处理。”
宁彩和周挽点点头:“那行,你自己也有邀请函,去看看也行。”
周挽等人走后,沈闲开始洗碗,忙完后已经是九点钟。
编辑们应该已经上班了。
打开了邮箱,查看有没有编辑回信息。
最先回信息的,就是灰色乐章中文网的编辑:“抱歉,您的稿子没有通过审核,谢谢投稿!”
看到这个回信,沈闲有些意外。
红毛老怪的作品居然被拒稿?
要是自己的稿子,也就忍了。
可是这是红毛老怪的作品啊,版权费和电子订阅加在一起收入过亿的作品啊,居然被拒稿?
捏妈的,这能忍?
“眼睛不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呢,建议仔细看看稿子!”沈闲回复。
灰色乐章中文网总部,总编刚刚顺手拒了一个稿子,泡好咖啡,就准备去谈生意。
他今天很高兴,因为今天有人约他谈生意,正是林家的林知夏。
林家的林知音成立了酷悦网,总编也是知道的。
而现在,林知音的堂妹林知夏也准备布局网文行业了吗?
这真的是好消息呢。
有了林知夏的支持,自己不得起飞,然后被大老板看重,分给自己一部分股份,成为网站高管,迎娶白富美,走上人生巅峰吗?
还在意淫着,邮箱传来了叮咚声。
总编一看,血压都快要飙升。
大早上的,居然骂我没长眼睛?
这能忍?
“呵呵,笑死了呢,这么垃圾的文责编都不投,好意思投给总编?哪来的勇气?”总编一边拿着车钥匙,一边下楼回复,准备去婚礼现场见林知夏。
论喷人,他还真没怂过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南州到中州,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距离。
早上六点多一点,宁彩就已经来到了沈闲的家里。
沈闲算是通宵码字,只睡了两个多小时,然后就起来做早餐。
熬夜是会饿的,早上想吃点稀饭。
于是就熬了一锅粥,煎了荷包蛋,还做了一点煎饼。
周挽正在房间里面化妆,卿卿睡眼惺忪的被喊了起来,但是当看到沈闲的时候,立刻高兴了起来,跑到沈闲的跟前,抱住了沈闲的大腿:“爸爸。”
“快去刷牙,刷完了吃早餐。”沈闲揉了揉她的脑袋,给她挤好牙膏。
不多时,周挽化好妆走了出来,嗅了嗅飘荡在空气中的香味:“好香,你还会煎饼呢?”
“等会还有蛋挞吃呢。”沈闲将稀饭盛好,又从烤箱里面端出来热气蒸腾的蛋挞。
周挽坐下,抬起头,看着忙碌的沈闲,帅气温柔的男人正在为自己服务,这让她有种包养男模的感觉。
叮咚。
门铃声响起。
沈闲去开门。
宁彩站在门外,冷着一张脸。
走进门,就看到三人真的如同一家三口在吃早餐。
宁彩面无表情的问道:“我是不是显得多余了?”
“什么话这叫,你来的刚刚好!”沈闲拉开了一张椅子,指了指餐桌,“早上听到窗外的喜雀在叫,我就知道贵客要上门,所以多做了一份早餐。”
宁彩低头,果然看到了餐桌上多准备了一幅碗筷。
宁彩微微皱起的眉头舒展。
日内瓦。
也幸好我是一个注重细节的男人,知道你不赖床,今天肯定来的很早。
以防万一,多准备了一幅碗筷。
果然,细节决定成败。
倒是周挽有些惊慌失措,有种当小三的感觉。
因为宁彩明确的告诉过自己,她准备和沈闲发展一下试试。
可是,宁彩自己似乎都忘记了,让我住在沈闲的家里,是你的主意啊!!!
这不能怪我吧!!!
“挺温馨的氛围,看来你这几天不受罪。”宁彩说道。
受什么罪?
老享受了好伐?
饭有人做,孩子有人带,关键还有家的感觉,如果不是你说准备跟沈闲发展发展,我就准备跟他发展发展了好吧?
“还行吧。”周挽说道。
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醋味。
不对劲,绝对的不对劲。
这两个女人不会都喜欢我吧?
不确定,再看看!
沈闲警惕了起来,但脸上的笑容却是无比的平静与真诚,道:“宁总说笑了,既然你把她们两个托我照顾,那我怎么可能不上心呢?”
这句话的意思就是,人是你安排的,我这是在听你的话。
周挽心中有些不舒服。
宁彩很舒服。
点点头:“不错。”
然后低头喝粥,又配上了一点小菜。
“你似乎有心事?”周挽见到宁彩似乎兴致不高的样子。
宁彩道:“是叶雨凝的事情。”
周挽一怔:“那一批红顶大雁,还没有出手掉?”
宁彩叹息了一声:“是的,再不出手,每天的饲料,人员工资都付不起了,关键是资金链都快要断了。我这段时间也想了很多办法,打广告,做宣传,都没有用,甚至还请一线明星代言了,准备砸大几百万的代言费,还没人敢接。”
沈闲在旁边不说话。
叶雨凝他也是知道的,在南州承包了一块山地,人工养殖了一批红顶大雁。
野生的红顶大雁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肉质鲜美不说,羽毛还特别的漂亮,做成的羽绒服一件得大几万。
深受盗猎者的喜欢。
后来人工饲养技术成熟,叶雨凝决定人工养殖红顶大雁。
可在国人的心目中,人工养殖的和野生的,不好界定啊,一个买的不好就成了销赃对象,是要吃国家饭的。
也没有哪个明星头铁敢去代言。
就算是周挽也不敢接这个代言的,被对手知道了,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往死里整。
“她昨晚哭着给我打电话,准备将最后的一千万宣传费拿出来宣传了,叫我想想办法,我目前一点头绪都没有,连夜找了几十个金牌策划人和营销大师,都没有好的办法。”宁彩叹息了一声。
周挽也没有好的办法,道:“这事急不来,走一步看一步吧。”
吃好早饭,宁彩道:“沈闲,你与我们一起还是自己去?”
沈闲道:“我等会自己去吧,还有点事情要处理。”
宁彩和周挽点点头:“那行,你自己也有邀请函,去看看也行。”
周挽等人走后,沈闲开始洗碗,忙完后已经是九点钟。
编辑们应该已经上班了。
打开了邮箱,查看有没有编辑回信息。
最先回信息的,就是灰色乐章中文网的编辑:“抱歉,您的稿子没有通过审核,谢谢投稿!”
看到这个回信,沈闲有些意外。
红毛老怪的作品居然被拒稿?
要是自己的稿子,也就忍了。
可是这是红毛老怪的作品啊,版权费和电子订阅加在一起收入过亿的作品啊,居然被拒稿?
捏妈的,这能忍?
“眼睛不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呢,建议仔细看看稿子!”沈闲回复。
灰色乐章中文网总部,总编刚刚顺手拒了一个稿子,泡好咖啡,就准备去谈生意。
他今天很高兴,因为今天有人约他谈生意,正是林家的林知夏。
林家的林知音成立了酷悦网,总编也是知道的。
而现在,林知音的堂妹林知夏也准备布局网文行业了吗?
这真的是好消息呢。
有了林知夏的支持,自己不得起飞,然后被大老板看重,分给自己一部分股份,成为网站高管,迎娶白富美,走上人生巅峰吗?
还在意淫着,邮箱传来了叮咚声。
总编一看,血压都快要飙升。
大早上的,居然骂我没长眼睛?
这能忍?
“呵呵,笑死了呢,这么垃圾的文责编都不投,好意思投给总编?哪来的勇气?”总编一边拿着车钥匙,一边下楼回复,准备去婚礼现场见林知夏。
论喷人,他还真没怂过。
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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